根据《莲都区进一步提振生态工业发展的意见》(莲政办抄[2019]20号)文件第1条:“支持企业上规模。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 2000万元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,投产三年内上规的企业奖励30万元,投产三年后上规的企业奖励10万元”,经申报审核,浙江臻凯活塞制造有限公司、浙江天涯同行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中瓯电气有限公司、浙江奥邦迪克旅游用品有限公司、丽水市博而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华创重工有限公司、浙江奥工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银象机电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皓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嘉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、浙江沃沃阀门有限公司、丽水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、浙江慧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亮鸣箱包有限公司、浙江三正箱包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力泰布业有限公司、浙江立琪机械有限公司、浙江千千圈文化用品有限公司、浙江国成流体科技有限公司、浙江固立紧固件有限公司、丽水市斯通混凝土有限公等20家企业属于投产三年内首次上规企业,各奖励30万元,浙江天豪阀门有限公司、丽水队长食品有限公司、丽水市华泰特种玻璃有限公司、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、丽水博远科技有限公司、丽水市联威机电元件有限公司、立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属于投产三年后首次上规企业,各奖励10万元,总计680万元。
说明:公示期为7日,若有异议,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,联系人:黄辉,联系电话:0578-2025790。
莲都区经济商务局
2022年10月26日
来源:www.liandu.gov.cn/art/2022/10/26/art_1229427079_5017086.html